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09 15:49 浏览次数:1192664次
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科资秘〔2019〕410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推进创新型省份和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依据《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皖政〔2017〕52号)、《支持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合作的若干政策》(皖政〔2018〕50号)等规定,现就省科技厅负责的2019年度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兑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政策类别
1.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企业购置研发关键仪器设备补助);
2. 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奖励、国家科技奖奖励);
3.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
4. 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国家、省级高新区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奖励,科技保险补助);
5.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种质资源库(圃)绩效奖励,动植物新品种绩效奖励,农(林)业综合实验站和农技推广示范基地绩效奖励);
6. 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共用(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共用补助);
7.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专利权诉讼费和专利质押贷款融资补助,中国专利奖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
8. 支持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合作(支持大院大所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奖励补助)。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 统一申报流程。各申报单位对照《2019年度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项目申报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如实完整填写有关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附件。其中中央驻皖单位、省直单位以及省属以上高校申报政策项目直接向省科技厅推荐,其他单位申报政策项目由所在市科技局负责推荐。
2. 分批组织申报。本年度政策兑现分三批组织申报,各批次申报政策项目及申报截止日期如下:
第一批:包括企业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补助、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奖励、获得国家科技奖奖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省级高新区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奖励6项政策。网络截止日期为10月18日17:30前。
第二批:包括科技保险补助、农业种质资源库(圃)绩效奖励、动植物新品种绩效奖励、农(林)业综合实验站和农机推广示范基地绩效奖励、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共用补助5项政策。网络截止日期为10月25日17:30前。
第三批:包括中国专利奖奖励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补助、专利权诉讼费和专利质押贷款融资补助以及支持大院大所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奖补等5项政策。网络截止日期为11月1日17:30前。
3. 规范项目审核。各市科技局和其他归口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协调指导申报单位做好政策项目材料在线填报工作;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在线审核,严格把关,并在各批次政策项目网上申报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推荐工作。其中企业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补助政策,由各市科技局组织对申报单位和设备现场核查后,于11月1日17:30前完成网上推荐工作。需市(县)先行补助资金的项目,以财政资金到账单或市(县)下达的补助项目文件(明示补助具体额度)为准。
4. 报送纸质材料。各申报单位及时在线打印通过审核的纸质材料报送各市科技局或有关归口管理单位。各市科技局或归口管理单位对纸质申报材料予以确认、分类整理汇总,连同正式文件推荐函和汇总表,在审核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1份。省科技厅委托省科技开发中心统一对外受理有关材料、开展前置核查等事务性工作。
三、联系及监督电话
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0551-62999803
省科技网络中心技术支持:0551-62654951
省科技开发中心:0551-65370018
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0551-64691013
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551-62651782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551-62659375
各项政策补助咨询联系电话具体见附件1。
特此通知。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9月30日
- 上一篇:无
- 下一篇: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若干政策和举措的通知